法律分析:属于强买强卖的行为有: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别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强买强卖明显地破坏了自由、平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要严厉的制裁,以保证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平稳地向前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