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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与第一次结婚材料有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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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进行再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登记,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给结婚证。再婚的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4、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认可。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3种观点: 离婚再婚需要准备以下证件:1、离婚证:已离婚的一方需要携带离婚证,证明已与前配偶离婚,证件需要原件和复印件。2、结婚证:如果之前已经结过婚,需要携带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3、身份证: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户口簿:需要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5、离婚协议书:如果离婚时达成了协议,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办理需要的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6、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7、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8、结婚证在哪办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9、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10、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特定证件。例如,如果离婚时涉及房产、财产分割等问题,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房产证、车辆证、财产清单等证明材料。因此,建议事先了解当地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便准备充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再婚办结婚证需要准备的证件:(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的离婚判决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2种观点: 再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再婚当事人携带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到当地的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再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是判决书。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其他证件: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2、3张2寸红底双人照;3、婚检证明(自愿);4、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是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进行再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再婚需要的手续包括:1、一婚要已经办理好了离婚登记,按照正常的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2、再婚登记双方当事人的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手续: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离婚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有的地方还要体检证明。所需证件手续如下:一、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2、户口簿;3、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4、三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再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是判决书。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其他证件: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2、3张2寸红底双人照;3、婚检证明(自愿);4、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是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再婚与第一次结婚材料有不同。复婚除了携带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判决书。复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再婚结婚证上不会显示二婚。在离婚办理户口迁移时,会在户口本上标注为离异,再婚如果把户口迁移到一起,派出所户籍部门会把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变更为再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3种观点: 再婚的结婚证和初婚的一样。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结婚双方经过登记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双方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二婚办理结婚证,当事人双方需携带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的离婚判决书等证明婚姻现状的材料到民政局进行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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